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一、考试科目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核安全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合格标准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而言,各科合格标准:
-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核安全综合知识”
- “核安全专业实务”
这三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 “核安全案例分析”
这个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广东学历教育网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