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劝学困生弃考

据湖南省教育厅2024年9月23日消息,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其中明确,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严格管理流量明星进校园活动防范学生追星,另外,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

具体来看,在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上,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要对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不切实际、增加家长负担的社会实践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职工不得私自占用和故意毁坏学生个人财物,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歧视弱势群体学生或者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在考试评价规范上,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组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学校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上传材料负担,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机构勾连,强制、诱导学生参与有偿实践活动。 

在学校活动管理上,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管理流量明星进校园活动,防范学生追星和应援行为。严禁中小学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引进第三方机构向学生推广服务或产品,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介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第三方机构公众号、App、小程序,强制或变相强制推荐、暗示、诱导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要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参观、学习、视察、慰问等活动管理,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增加师生负担。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领导,促进和保障家长委员会的健康发展。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得由学校、教师指定。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指导,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要发挥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不得从事与职能无关的事项,严禁组织违纪违规违法活动。涉及以家长委员会为名乱收费的,视同学校违规收费并追究相关领导和教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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