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是指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安全、行车、机电设备运行等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
- 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级/高级技师。
三、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特别说明
- 相关职业:轨道列车司机、铁路列车乘务员、铁路车站客运服务员。轨道交通调度员。轨道交通通信工、轨道交通信号工、铁路车站行车作业员。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员机车调度值班员等。
- 相关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铁道运输管理。铁道信号等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管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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