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二、技能等级
公共营养师一共设置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鉴定内容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二)考评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 技能考核在教室、实践场所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场地进行,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不少于 60 min。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考核时间不少于15min。
- 合格标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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