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要求。要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是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的重要抓手。《通知》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可作为各地监督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明确现实问题,坚定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巩固和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政策文件。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深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指导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23年,《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相继出台,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还有一些现实问题有待解决。某些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招生入学政策,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尚未明确;一些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还未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一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在资质审核、监督备案、信息公开等方面还有待规范;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缺乏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尚未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录取程序亟待规范。《通知》的出台,直击招生入学工作的薄弱处、问题点,有效推动中央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回应民众呼声,强化招生入学专项治理
《通知》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强调要“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5项工作作为有待攻克的重点任务。解决好这些任务,能够有力推动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通知》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要求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重点治理长期隐蔽存在的七类违规招生操作,包括以不当依据招生、违规收费、违规招揽生源、通过测试面试招生、公民混招、分班掐尖、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乱收费。文件强调内部自查、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将整治、查处违规行为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
此外,针对民众普遍关注的“公开透明”问题,《通知》从政策全过程的视角进行规范,一是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信息公开。《通知》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二是建立响应机制。《专项行动》指出,对于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要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发布公开声明。三是畅通举报申诉渠道。《通知》要求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四是招生过程公开透明。《通知》要求各地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借助数据平台,实现每位学生的入学信息、入学流程可见可查,以技术赋能来遏制违规招生。可以说,《通知》的出台,不仅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迫切要求。
三、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各司其职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多个层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不同层级的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是推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协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的根本保障。为保障专项行动落实到位,《通知》作出了如下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成立专项工作组,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二是细化工作安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开展招生行为全过程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不实招生信息。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地区和学校的指导,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置;教育部也将适时开展专项调研和跨省交叉互检,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公平入学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通知》根据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对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有纲领性、指导性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责任,认真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谭霞,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牛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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