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艺术运营专业一级艺术运营职称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艺术运营职称后,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全面掌握艺术管理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艺术管理学术造诣,取得艺术管理与运营相关的有较大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艺术运营推广相关研究成果,推动行业发展。

2.有丰富的艺术运营推广实践经验,有深厚扎实的媒体运营、推广策划及实施、对外交流联络等艺术运营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艺术管理与运营工作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主持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运营推广项目。

3.有较全面系统的艺术运营推广能力,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

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制订本单位的长期运营推广规划,在艺术运营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2)出色地完成 15 个以上剧(节)目、省级以上展览的艺术运营工作。

(3)深入研究艺术管理与运营的相关学术动态,提出对本单位艺术运营推广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和方案。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策划并实施完成的艺术运营项目获国家奖项(或被作为优秀宣传案例)2 次。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剧(节)目、省级以上展览的运营工作,获国家级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

3.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剧(节)目、省级以上展览的运营工作,获省级一等奖 2 次或二等奖 4 次。

4.独立或联合运营推广的 5 个剧(节)目、演出、展览等艺术活动,各被 1 家中央级或 2 家省(部)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并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5.出色地完成 15 个以上剧(节)目、省级展览的艺术运营推广工作,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在行业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受到观众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1 部以上。

2.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部以上和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3.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运营推广、演出策划等方案,能展示高超的运营推广和艺术策划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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