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本节一级教师评价条件仅适用于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教师
第八十二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备博士学位。
(二) 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三)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 年以上( 五)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八十三条 育人工作条件
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和教育信念,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顺利完成了教学教研、教师培训、电化教育或评估监测工作,积累有一定的教研、培训、电教或评价经验及模式。工作成效好,得到同行的认可。
第八十四条 课程建设与教学指导条件
(一) 对教研体系或教师培训体系有全面而深入的把握。研究方向明确,对所研究的学科教学研究领域、教师培训或教育评估监测要求有整体认识和把握。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按照课程改革要求,参与推动和指导各类课程的开发和应用或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研训或评估监测能力强,能够充分地运用信息技术与研训及评估监测融合能力,创造性地对研训活动或评估监测进行改革。积累一定的研训或评估监测经验,工作业绩好。得到同行的认可。
(二) 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积极参与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评估监测、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成效比较突出,有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 三)任现职以来一线教学指导工作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不同年级相关专业的教研、教学、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深入基层,指导和培训方式方法符合实际,效果显著。提供 1份课例研究报告或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或评估监测报告。教学指导、培训方式方法或评估监测方式方法符合实际,效果好。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培训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 2 次。
( 四)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本区域本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包括专业教学标准研制、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学科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指导等 )1 次以上,成效好,有经验总结。
( 五)一线教师对教学指导及培训工作满意度高
第八十五条 教研科研条件
(一) 具有策划、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区域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或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能独立承担一定的教学或教师发
展研究任务,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任现职以来主持一项或参与 ( 除主持人外排名前 3 ) 两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除主持人外排名前 3)的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 (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3 万字 )。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1 篇。
5.任现职以来主编或参编( 除主编外排名前 6)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科教材、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的教师教学用书 1 部6.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省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项目建设中作出了贡献;或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被县 ( 区) 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
7.任现职以来主笔或参与主笔 ( 除主笔外排名前 3) 完成的教育政策研究成果转化为县 (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文件或决策参考。
第八十六条 示范引领条件
( 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县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成员。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
报名咨询电话:0769-33510966、13265205288(vx同号)
更多相关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恒景研考教育、恒景教育
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广东学历教育网 » 2023广东省其他教育机构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