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推荐 |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国内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以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及推进全球治理为己任,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清华MPA项目成为美国之外全球首例通过全球公共政策、事务与管理院校联盟(NASPAA)认证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被评为A+学科。2018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清华大学MPA教育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

一、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MPA硕士190人(具体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方向

主要招生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含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全球治理、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大湾区、可持续发展、数字治理、应急管理、智能社会治理。

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日内瓦大学“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MPP-SDG)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部分招生方向、项目后续将单独发布招生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且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考试时间:12月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次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复试科目(以学院发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1)时事政治与专业综合(笔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国内外时政要闻及相关专业资料;
(2)英语(口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学生的听说能力;
(3)综合能力(面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管理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

五、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工商管理硕士(MBA)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类型。考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国家奖助金。

六、培养方式及年限
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授课时间为每周六、日及节假日期间集中授课;学制为3年。

七、学位授予
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湘潭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微信公众号:振华教育研究院,微信号:130388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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