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对照《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填报指南》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并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及公示
-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
-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及规定的职称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和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上级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在申报材料相应位置处加具审核意见和公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申报人。
四、省高评委办受理审核
省高评委办对各单位(部门)、各地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评委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不符合申报条件;
- 未使用规定表格;
- 不符合填写规范;
- 未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五、申报人网上缴费
申报人应在省高评委办确认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具体事宜将按申报渠道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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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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