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

2024年7月29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文《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详情如下。

一、专业、学校调整

  1. 华南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将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等7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 增加广州理工学院为工程造价(专业代码:120105)专业主考学校。

二、调整过渡期设置及要求

对华南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承担附件中相应专业主考学校的收尾工作设置过渡期,稳妥做好收尾工作。

  1. 从2024年10月考试起,相应专业不再接受新生选择附件中对应的高校进行自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无法选择该类学校作为承办主考学校,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仅用于区分专业考试计划)。
  2. 相关高校2027年12月31日前须继续履行主考学校有关职责,及时公布收尾过渡期内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理、咨询服务等收尾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3. 高校须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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