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开放)学院官网资讯,汕头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需符合《汕头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条件。
一、申请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 通过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完成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科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科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
- 达到学校提出的学位课程基本要求,并通过由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含外语水平测试)。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 不符合第三条规定条件者。
- 学习期间有考试作弊者。
- 超过申请学位时限者。
- 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学位申请
(一)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学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毕业时间8个月前(自学考试本科生在完成考试计划75%以上课程后),可以向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
(三)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代表学校接受申请,整理相关材料向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学士学位申请表、申请者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学习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含外语测试)成绩单、以及学生思想鉴定说明等。
(四)继续教育本科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三、其他说明
学位证书如有遗失不再补发,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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