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肇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肇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肇庆学院地处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肇庆(距广州90公里),是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星湖景区内,风景秀美;有五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底蕴深厚。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专任教师1264人,正以“改大申博”工作为契机,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为建成新时代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
肇庆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要求;
-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肇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 受过刑事处罚的;
-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被开除公职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rsk316@zqu.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 肇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 个人简历;
- 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 身份证、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 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 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学历报考。
- 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逾期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审查
(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7月22日在肇庆学院官网 “人才招聘”栏(https://rsc.zqu.edu.cn/rczp.htm)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肇庆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肇庆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 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肇庆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肇庆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肇庆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rsc.zqu.edu.cn/index/zxtz.ht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肇庆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00—11:30、14:30—17:30。咨询电话:0758-2752102;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758-2716326。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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