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脱、鬼屋 未成年人可以随意体验吗?

“当时也就待了几分钟时间,但里面又逼仄又恐怖,让人心里感觉非常漫长,一分钟好像一年那么久。”近半年过去了,回忆起今年2月中旬的经历,吴华(化名)依旧为带女儿进“鬼屋”后悔不已。

当时,因为没有扛住9岁女儿的哀求,吴华带她去了一个以恐怖病院为主题的“鬼屋”,不仅把孩子吓得连做了好几天噩梦,至今还怕黑、怕独处。“千万别带孩子去鬼屋,没有意义。”吴华反复说道。

“六一”儿童节来临,部分家长将带孩子体验“密室逃脱”“鬼屋”等列入游玩计划中。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以“鬼校”“病院”“监狱”等为主题的密室、鬼屋越来越多。

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能否承受各种血腥、暴力、惊悚场景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在良莠不齐的市场环境下,家长能否识别与孩子年龄不匹配的娱乐产品?对孩子们而言,“鬼屋”“恐怖密室”可能存在哪些安全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了北京部分密室逃脱场馆发现,虽然标注了是否属于恐怖主题和恐怖程度,但一些场馆并未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中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的相关要求。

被“鬼屋”吓坏的孩子

吴华回忆,女儿自从得知“鬼屋”这一游乐场所后,便产生了很强烈的好奇心,但因为身高不够,一直没能去成。今年春节后,她带女儿去上海旅行,在一个旅游景区,发现有名为“恐怖研究院”的地方,儿童只要满1.4米就可以进入,于是就答应了女儿的要求。

让吴华没想到的是,这个以“尸体”“病院”为主题的“鬼屋”根本不适合8、9岁的儿童。“里边有人体解剖模型、器官组织模型,有突然从棚顶掉落的头发,密闭环境让人觉得毛骨悚然,Z字形的小走廊很窄很压抑,有风声和恐怖的声控,我闺女走在前边,一个像鬼的假人护士突然动了,把孩子吓哭了。”吴华说,当时母女俩吓得紧紧地搂在一起,她为了分散女儿注意力,不断地和孩子聊天,出来后,看到旁边餐厅里的牛排,她恶心得差点吐出来。

如今,这段恐怖经历的“后遗症”还在困扰着母女俩。

“孩子那次真被吓着了。自此开始怕黑,甚至睡觉不敢闭眼睛,因为会黑。”吴华说,孩子连续做了几天的噩梦,之前孩子可以独自在家等父母下班回家。但自从那次“鬼屋”经历后,孩子再也不肯独处,走路时也要紧紧抓住母亲才觉得安心。

家长周女士也有类似的遭遇。今年5月初,周女士12岁的女儿参加同学生日聚餐,餐后到崇文门搜秀商场一家名为“长藤鬼校”的“密室逃脱”玩。“12岁的孩子根本劝不住,给我打电话非要和同学进去,工作人员也催着我交钱,在没有成人陪伴的情况下,也没问孩子几岁,就让他们进去了。”周女士说道。

当晚,女儿回家便不敢关灯睡觉,也不敢独自起夜,不得不和外婆同屋睡了好几天。后来询问得知,孩子在“密室里”被NPC(非玩家控制角色)吓哭了两次,“第一次是NPC扮的鬼突然出现,她吓得抓住了同学的衣服。但第二次没那么幸运,被鬼吓了一跳,她慌忙抓住了另外的东西,没想到抓的是另一个鬼的衣服,孩子再次吓哭。全程哆哆嗦嗦跟同学手拉手走出来。”

从科学角度来说,过早看到血腥恐怖场景对未成年人还可能产生哪些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业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杨娟认为,孩子如果过早进入血腥恐怖、暴力场景,会对他们今后的大脑发育、心理健康和社会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杨娟从脑科学角度分析了三方面的影响。首先,多次接触暴力内容和恐怖场景会扭曲孩子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影响其对安全和危险的判断,甚至遇到危险的事情觉得没关系。“如果在游戏中、鬼屋中接触过多血腥暴力场景,可能潜意识中会增加对暴力行为的接受度,甚至做出暴力行为。”

“记忆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被触发,形成PTSD,即创伤后的应激障碍。如果地震等天灾是难以避免的,但我认为鬼屋、恐怖场馆是可以不进的,也确实没有必要。”杨娟介绍,大脑杏仁核在未发育完全时,接受了血腥恐怖的场景会产生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创伤,造成长远的影响。从创伤心理学角度,比如经历了自然灾害、鬼屋里忽然掉下的骷髅头等场面,会给孩子留下长远的负面印象,甚至是成人后都难以磨灭的恐怖记忆。

此外,还可能损害未成年人情绪调节能力。杨娟介绍,青少年大脑的前额叶没有发育完全,这是负责决策、判断、情绪调节能力的器官,如果过早接触血腥恐怖内容,会阻碍前额叶的正常发展,导致孩子不能有效管理自己的情绪。安全感强的孩子不太容易遇到事情就特别焦虑和暴躁,而安全感差的孩子,情绪管理会出现障碍。

在社会生活方面,杨娟认为,过早接触恐怖、暴力、血腥的场景还会影响孩子的社交和行为问题。“使他在人际交往中显得谨慎和退缩,或者表现攻击性强等另一种极端行为。”

未被严格落实的入场要求

“为什么这么恐怖的场所可以对孩子开放?而且,当时现场也没有工作人员阻拦和提醒。”吴华质疑道。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

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该通知强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实际运营中,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严格落实了上述规定?

5月中旬的一天,当日17:30左右,新京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东城区崇文门外搜秀商城内一家以恐怖主题为主的连锁“密室逃脱”场馆“长藤鬼校”。当时,正好有三个孩子刚在里面玩完出来。“不是很恐怖,很好玩。”刚从密室出来,三名儿童显得很兴奋。

三名儿童均为9岁左右,目测身高在1.4米左右,他们刚刚在店员的带领下体验了该馆恐怖级别最低的密室。据介绍,这是一个以“蛊(古代的一种巫术)”为剧本的游戏,在场内NPC指导下解密并“逃出”密室。

记者注意到,该店门口的易拉宝上明确写着“未满18周岁需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体验”。但在现场,新京报记者看到上述三名儿童的家长并未陪同孩子进入,店员表示,如果再大一点(12岁左右)的未成年人组团也可以进密室玩,家长、工作人员可以不陪同。

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发现,在北京的多个商圈,“密室逃脱”、剧本杀、“鬼屋”等场所比较多见。记者在三里屯地区探访了位于世贸广场(工三店)、日坛国际贸易中心的多家“密室逃脱”及“鬼屋”。

现场探访,不少店员以“微恐怖”为由认为小孩可以玩。“不太恐怖,就是黑”“如果不希望NPC追,可以不追”,世贸广场(工三店)三楼一家有恐怖主题的“密室”店员也表示,有个四年级孩子每周末都会去玩,甚至可以体验更为恐怖一些的“密室逃脱”。

而在日坛国际贸易中心的一家主打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和“鬼屋”则有年龄限制,店员告诉记者,有政策规定,非寒暑假及节假日禁止未成年人入馆游玩,但“孩子们可以暑假来玩”;另一家连锁深度体验密室则在进入前需签署“注意事项”,条款中明确“为了您的安全着想,年龄12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上的玩家禁止入内”。

记者注意到,“密室逃脱”场馆对适龄范围、可进入时间等已有限制,但目前大型游乐场所中的“鬼屋”仅以身高设限。

比如,长隆官网2022年10月公布的《欢乐世界“惊悚体验馆”游玩及游客装扮特别须知》中规定:身高不足1.4米的未成年人禁止参玩,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建议在成年人陪同下参玩,请同行成年人看护好未成年人;北京欢乐谷“异域魔窟”项目则没有对未成年人的限制,提示身高13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的游客即可入内;上海千古情景区“恐怖研究院”门前提示显示,1.4米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人等被禁止进入。

根据受访家长的描述,只要儿童身高符合入馆条件,均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入。家长郭女士介绍,去年底,孩子期末考试后的某个周五下午,她带8岁孩子去欢乐谷游玩时也看到有鬼屋,门口的规定称只要身高满1.3米就可以进入。工作人员也未阻拦儿童,不少孩子跟随家长进入玩耍,最小的孩子7岁左右。“工作人员说胆子大就可以进,但进去就不能回头,必须走完,让孩子自己决定进不进。”郭女士和孩子在外边犹豫了良久,还是没敢进去,后来她查找网友分享的视频感到后怕,“里边黑漆漆的,挂着好多断肢,孩子胆小怕黑,还好没进。”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景”如何界定?

不太恐怖、节假日,恐怖类“密室逃脱”和“剧本杀”就适合孩子玩吗?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此类场馆给的剧本往往是“学校里近期死了两个学生”“妹妹和姐姐玩,姐姐死在了柜子里”“女孩死亡后,便连发六场命案”“独自前往举行神秘的引魂仪式”……内容涉及死亡、暴力和迷信等内容。

“我认为‘鬼屋’和一些特别恐怖血腥主题的‘密室逃脱’并不适合未成年儿童。”“80后”姜超(化名)玩过包括欢乐谷、方特等在内的全国20余个游乐场里的“鬼屋”,也经常和朋友挑选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剧本杀”作为聚会项目。

姜超介绍,作为营利机构,恐怖类游乐场馆可以分为三类,作为游乐场里的子项目的“鬼屋”;商场里以恐怖为卖点的“鬼屋”“鬼校”连锁店;恐怖血腥为主题的“密室逃脱”和“剧本杀”。“早期的密室逃脱没有恐怖主题,多为探案、角色扮演,后来恐怖主题密室开始招年轻人喜欢,因为可以和NPC追逐,体验感特别刺激。”

姜超表示,中式“鬼屋”等场所布景多与墓葬文化相关,通过诡异的音效营造阴森恐怖的氛围;西式则偏血腥暴力,展示人体断肢、骷髅器官。有的也会引入欧美、日韩恐怖电影为内容卖点。

“之前是用视觉效果和机关给人造成心理冲击,发展到现在,NPC的出现就更恐怖了。成年人很少有单个进去玩的,在追逐中都会害怕,何况孩子。”姜超说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贺情认为,当下对剧本杀的脚本内容、场景设置进行限制,虽没有明确列举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景,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的规定,赌博、毒品、犯罪、恐怖、暴力、血腥、色情、低俗以及宣传邪教、引诱自杀等内容均应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景。

记者探访时注意到,涉恐怖类主题的“密室逃脱”“鬼屋”都会在宣传中标明“非恐”“微恐”“中恐”等字样,有门店也会给恐怖等级标注星级。但目前密室恐怖等级并无客观标准,全靠密室经营者主观判断。“星级是自己定的,但参考意义其实不大。”一家密室逃脱工作人员说道,店员会根据经验推荐哪个最恐怖,哪个不太吓人,具体也因人的接受度而定。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认为,首先,鬼屋等恐怖场馆是否应该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目前在法律上并未明确限定。其次,如果一旦出现风险与伤害,这些场所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再次,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义务,认为其服务内容不适应未成年人的,应当进行适龄提示,拒绝相应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进入。

潜在的安全风险

事实上,除了心理影响之外,鬼屋、恐怖密室等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

王贺情曾参与办理过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恐怖主题密室逃脱游戏赔偿案。她介绍,为制造紧张、压抑、惊悚的氛围,玩家的活动空间狭小昏暗,装饰装潢易燃可燃物多、紧急通道标识少、消防设施不健全,极易引发火灾、摔伤、踩踏事故。

在王贺情去年5月审理的这起案件中,11岁女孩小兰(化名)和同学在玩密室逃脱时,被工作人员扮演的“怪兽”吓得踩空台阶、摔倒,经诊断为胫骨远端骨骺损伤(左)、腓骨骨折(左),《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小兰左胫骨远端骨骺粉碎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根据公开的判决书,11岁的女孩小兰在网上与同学一起团购了一张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体验券,准备在假期时和同学一起体验。小兰所团购的体验券上虽然标示只有12周岁以上人群才可以参加,然而小兰在和同学进入这个店里时,商家并没有核验小兰的年龄,让她参加了活动。

小兰和同学体验的恐怖主题密室逃脱项目共有21关,每关都有工作人员扮演的“怪兽”出没。小兰在过第20关的时候,被“怪兽”吓得边哭边跑,因不熟悉密室内路面情况,踩空楼梯导致摔倒受伤。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涉事文化传播公司作为恐怖主题密室逃脱游戏的经营者,在小兰入场前未对她的年龄进行核实,也未举证证明公司尽到了注意事项告知和安全提示义务,故应对小兰的身体损害承担相应责任。小兰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在未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参与与其年龄、心理接受程度不符的活动,且无成年家属陪同,对自身受伤存在一定过错。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南京、长沙等地也曾出现未成年人玩密室逃脱受伤的案例。

根据公开报道,5月16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参与“密室逃脱”娱乐活动之人身损害赔偿案公开宣判,判决被告某娱乐中心对原告做出1.8万余元的赔偿。根据判决,2022年8月,15岁的中学女生小娟(化名)与同学一行六人,通过平台购买了南京一家密室的门票,游戏内容主要是由NPC扮演“电锯狂魔”,在光线很暗的场地内追赶玩家并制造恐怖气氛,小娟因抵御NPC进入房间,用手撑抵房门过程中造成手掌骨折。

长沙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在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密室逃脱”意外受伤,10岁男孩大脑缺氧险酿严重后果》一文中提到,2022年儿童节当天,父母带10岁的小威(化名)去体验密室逃脱,结果在游玩中,小威不慎被机关门夹住,被解救出来送医后,医生检查发现小威右侧大量气胸,经过抢救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专家建议根据孩子年龄建立“恐怖分级”制度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未成年人喜欢恐怖类密室的比例更高,并呈现出年龄越低、喜爱程度越高的特征。

从保障未成年人的角度,杨娟建议,“鬼屋”“恐怖密室”等场馆可以将准入年龄设为14岁,根据恐怖等级设置不同的准入年龄。“原则上,正规的密室逃脱要根据进入孩子的年龄,稍微改变场景的布置,控制惊吓程度。”她也建议在对密室逃脱等场馆颁发经营许可证时,对于恐怖等级、年龄限制、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并根据孩子的年龄进行“恐怖分级”,由专业的评级系统、专业机构判断某一场景适合什么年龄段的孩子。

“十二三岁孩子是自我同一性形成的阶段,可能更在乎同伴的影响,认为同伴进入恐怖场所自己也应该进入,急于在同伴面前证明自己,那么家长更应该在孩子心中树立威严和榜样,帮助孩子避免受到伤害。”杨娟也提醒家长要根据孩子心理成熟程度和素质判断孩子能否进入类似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苑宁宁据此建议有关部门将带有恐怖暴力等内容的服务场所纳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监管,“建议有关部门将鬼屋、恐怖主题场馆理解为未保法第五十八条中指出的场所。”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在参与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活动时不受伤害?王贺情表示,首先,主管部门要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义务;其次,经营者要在参与中保障,设置实名售票制度,限制未成年人购票权限,对于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主题的娱乐活动,在未成年人无法购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有效防范。“监护人教育和管理责任贯穿于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基本安全常识的灌输,也可以有效避免未成年人盲目参加危险活动。”王贺情说道。

现实生活中,如果未成年人在该类娱乐活动中受伤了有哪些救济渠道?王贺情认为,除了出现问题及时就医外,还要收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对受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治的同时,注意留存在事发现场的其他参与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有必要时可以作为人证。也可以依托监控视频还原事发前后情况。”王贺情表示,受伤后面临医疗费等费用负担问题,当事人与经营者往往会因在损失负担上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法院会查明案件事实,判断责任承担的主体以及认定过错、划分责任。(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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