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家政服务员 二级申报条件

一、职业定义

家政服务员,从事家务料理、家庭成员照护、家庭事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注:

  1. 家务服务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2. 母婴护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3. 家庭照护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4. 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其他说明

  1. 本专业: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与管理。
  2. 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助产、营养与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临床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3. 相关职业: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医疗护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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