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五级申报条件

一、职业定义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是指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安全、行车、机电设备运行等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

  1. 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2.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级/高级技师。

三、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特别说明

  1. 相关职业:轨道列车司机、铁路列车乘务员、铁路车站客运服务员。轨道交通调度员。轨道交通通信工、轨道交通信号工、铁路车站行车作业员。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员机车调度值班员等。
  2. 相关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铁道运输管理。铁道信号等专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广东学历教育网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五级申报条件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