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健康管理师,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鉴定内容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二)考评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配备一定数量电脑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或上机操作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 技能考核在配置多媒体设备、计算机设备的教室和配备必要体检设备进行,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
- 综合评审在条件较好的小型会议室进行,主要针对一级(技师)和二级(
高级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考核时间不少于15min。
(三)合格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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