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营养师 二级申报条件

一、职业定义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二、技能等级

公共营养师一共设置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四、特别说明

  1. 相关职业: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2.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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