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汽车维修工,是指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维护、修理和调试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二、技能等级
汽车维修工职业一共设置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特别说明
- 本职业和相关职业: 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 本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 。
- 相关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广东学历教育网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 三级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