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鼓励各地各校探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省教育厅先后组织开展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改革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介绍各地各校教育评价典型案例,供各地各校参考借鉴。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评估中心: 

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价的区域实践

广州市荔湾区建立基础教育集团,构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集团化办学评估。

主要做法

(一)构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现导向性。依托广州教育政策课题《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阈下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形成《荔湾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指标》,包括发展战略、管理机制、文化共生、资源共享、师资共育、课程共建、整体提升、创新发展等8个考核指标、17个关键指标和45个观测点,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

(二)制订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办法,体现规范性。制订《荔湾区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办法》,从制度上明确集团化办学评估对象、内容、原则、方法、程序、结果运用,构建政府、集团、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评估机制。

(三)建立“以评促改五环节”评估流程,体现发展性。根据“以评促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方针,建立“以评促改五环节”的集团化办学闭环评估流程(图1)。通过三评三改,实现建、评、改互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团化办学效益。

(四)开展全覆盖实地评估,体现真实性。一是评估前充分沟通。区教育行政部门与集团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依据评估指标研制了评价工具:教职工、学生与家长三类调查问卷、校级干部与教师访谈提纲。二是评估时实事求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院人员、市区督学、校长、评估员组成的评估组,对7个集团开展全覆盖实地评估。评估流程包括召开自评报告会、察看校园环境与设施设备、访谈校级干部和教师代表、对师生与家长抽样问卷调查、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反馈会。三是评估结果公开透明。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探讨评估指标是否完善、评估程序是否合理、结果运用是否有效,并将评估结果反馈教育集团,上报督导室。

(五)完善评价结果运用,体现有效性。政府部门、督导部门、评估部门、教研机构、教育集团五方面强化集团化办学评价结果运用(图2)。政府将评估结果作为完善集团化办学教育政策、资源配置、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督导部门完善指标体系,优化常规工作和重难点工作权重,试行“年度目标清单+动态指标”,实行动态化评估,增加对集团内校际差异评估的指标,加强问题导向的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部门改进评估工具,拟委托第三方进行下一轮评估。教研机构有针对性对集团进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师资培训、信息科技等指导。教育集团将评估结果作为集团治理的重要依据,改进教育教学。

工作成效

(一)研制了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荔湾区研制区域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全覆盖实地评估,科学精准评价集团化办学生态,引导集团内涵发展。

(二)培育了优质教育集团。荔湾区7个教育集团中的5个集团——广州市真光教育集团、广州一中教育集团、广州市南海中学教育集团、广州四中教育集团、西外教育集团,分别成为首批和第二批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促进集团优质均衡发展。

(三)推广辐射了评价成果。关于构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区域探索的课题和论文在核心期刊《中小学管理》发表,并在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校长培训班、南方教育高峰年会、第四届基础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城市论坛等作主题发言,论文获广州市第26届教育督导年会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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