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发布了《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422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2月6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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