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艺术研究专业职称评价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艺术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

一、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 2 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

2.获得由国家级本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艺术比赛、活动个人奖,或在集体奖项最高奖中起主要作用。

3.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获得国内较高成就,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4.经省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二、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具有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不具备正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 2 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

2.获得由国家级本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艺术比赛、活动个人奖最高奖,或在集体奖项最高奖中排名第一。

3.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4.经国家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5.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在粤东西北和基层一线连续从事艺术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获得5 次以上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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