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艺术研究专业三级艺术研究员职称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艺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 2 年。

3.取得四级艺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 4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比较系统的掌握艺术研究和文艺评论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修养,具有独立开展艺术研究和评论的能力和素质。

2.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下列条件:

(1)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艺术研究和评论任务。

(2)有计划地收集整理本专业较有系统的艺术研究资料。

(3)参与市级以上重点艺术研究项目或省内艺术作品的评论工作,并撰写部分或阶段性的研究成果报告或评论文章。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2 项,或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研究项目 4 项。

2.完成科研成果不少于 6 万字(含专著、论文、艺术评论、调研报告等,下同)。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合作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1 部以上。

2.独立撰写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合计 2 篇以上。

3.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 篇以上和在地市级以上专业学(协)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2 篇以上。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艺术研究报告和艺术评论文章,能展示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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