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指挥技巧,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有作品参加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
2.有独特的指挥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指挥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在多个专业文艺团体成功担任过各种不同风格大型剧(节)目的指挥,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指挥任务,积累指挥各种风格、题材的保留演出曲目 80 套以上,或戏曲音乐、歌舞音乐伴奏 80 部(套),其中大型作品 20 部以上。
4.有很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能够培养指导专业人才,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指挥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1 次或二等奖2 次。
2.担任指挥的大型新作品,获省级一等奖 2 次。
3.指挥国内外知名职业乐团演出的中外经典名曲累计 60 套,或指挥知名戏曲、歌舞表演团体音乐伴奏累计 60 部(套),其中大型作品 20 部以上,获听众好评和专家认可。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1 部。
2.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部和独立撰写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 篇。
3.独立撰写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 篇。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公开演出的音乐会、剧(节)目片段,能展现精湛的指挥技能和独特的指挥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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