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导演、编导专业一级导演、一级编导职称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导演(编导)技巧,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导演(编导)经验。

3.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独立导演(编导)任务,在联合导演(编导)中发挥主导作用。能独立完成多部专业文艺团体大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导演(编导)工作,或有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新作品排演中,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导演(编导)大型作品 3 部,或大中型作品各 2 部,或大型作品 1 部、中型作品 2 部和小型作品 3 部。其中:大型作品各演出 5 场以上、中型作品各演出 8 场以上、小型作品各演出 10 场以上。

(2)作为影视导演(编导),有 3 部以上作品取得影视主管部门的发行、播映许可。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导演(编导)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编导)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

2.独立导演(编导)的大型新作品,获省级导演(编导)一等奖 2 次。

3.独立导演(编导)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编导)一等奖 2 次或二等奖 3 次。

4.独立导演(编导)的中小型新作品,获省级导演(编导)一等奖 3 次。

5.独导演(编导)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或获省级一等奖 2 次。

6.独立导演(编导)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 2 次或二等奖 3 次,或获省级一等奖 3 次。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1 部。

2.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部和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 篇。

3.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 篇。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公开播映影视剧或公开排演剧(节)目、艺术活动作品方案、脚本或作品片段等,能展现精湛的创作水平和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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