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称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二)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娴熟掌握全媒体采编技能,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三)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一)获长江韬奋奖。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或“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等称号。

(三)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1 次,或省级新闻奖一等奖 1 次。

(四)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2 次,或省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2 次。

(五)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其他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2 次。

(六)作为主要记者、主要编辑完成的体现新闻专业能力的消息、通讯、评论,拍摄录制的图片、音频、视频,制作的新媒体作品等代表性作品 3—5 个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受众且反响强烈,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并获得新闻采编同行或上级新闻主管部门的广泛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的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及 2 名与申请人同专业类别的在职在岗的正高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四、学术成果条件

具有较强的新闻学术研究能力,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具有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著作 1 部,并在新闻或相关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1 篇。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或相关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1 篇,并作为第二作者公开出版具有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著作 2 部。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或相关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3 篇。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或相关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高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1 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新闻专业理论研究项目等 3 个,学术成果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引领带动作用,获职称评审专家审议认可。

2.在省级以上新闻主管部门举办的新闻专业培训班上高水平授课讲稿 3 份(每份不少于 1 万字),获职称评审专家审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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