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记者、编辑职称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 2 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 4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二)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掌握全媒体采编技能,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1 次,或市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2 次。

(二)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其他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2 次。

(三)作为主要记者、主要编辑采写编辑的体现新闻专业能力的消息、通讯、评论,拍摄录制的图片、音频、视频,制作的新媒体作品等代表性作品 1—3 个在市级以上范围内具有广泛受众且反响热烈,或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并获得新闻采编同行或上级新闻主管部门的广泛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的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及 2 名与申请人同专业类别的在职在岗的副高级/正高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四、学术成果条件

具有新闻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公开发表新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著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三),公开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新闻专业著作 1 部。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或相关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1 篇,或作为第二作者在新闻或相关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 2 篇。

(三)独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完成市级以上新闻专业理论研究项目 1 个,学术成果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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