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省高中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第八十七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 具备硕士学位。
(二) 具备学士或大学本科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八十八条 育人工作条件
( 一) 具有积极向上职业追求,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能独立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或德育案例。
( 二) 胜任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1 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任务。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访,家校共育有成效,( 三) 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得到同行的认同
第八十九条 课程教学条件
(一) 对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好的理解,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方法较灵活,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提交近 1 年的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 二) 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能较好地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
(三)任现职期间,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等教研工作,每年能在学科内承担教学研讨观摩课 1 次,获得好评。
( 四) 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 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
第九十条 教研科研条件
(一)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同行指导下完成 1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 二) 能结合教学实际经常进行教学反思与总结。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2 篇或专业论文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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