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资讯:广东技术师范大学MPAcc2023年招生章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MPAcc2023年招生全日制MPAcc40人,学制3年,学费25000元/年。

01、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坐落于广东省省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我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于200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学校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和职业教育发展区位优势,打造中国“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的南方高地;致力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战略需求,成为中国产教深度融合的促进者。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yjszs.gpnu.edu.cn/index.htm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

https://cjxy.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MPAcc

https://mpacc.gpnu.edu.cn/

02、专业简介

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会计硕士于2019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30人。建设5门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1个校级重大教学案例库,2个省级、3个校级实践基地。拥有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校外实践导师47人。拥有“大商科虚拟仿真&财务共享中心实验室”和“财税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实验室”。100%的专业必修课程80%以上的专业选修课程采用案例教学。

我院MPAcc拥有一支“国际化”、“双师型”、“信息化”师资队伍。包括专职教师3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数22人,博士学位21人,骨干教师19人,硕士导师21人。有实际业务部门工作经验的教师比例达到91%。21名教师分别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等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资格证书。近3年发表高水平论文30余篇,立项科研经费1900多万,承担智能技术驱动下财务共享模式应用实践、集团企业财务共享中心业务实践等多个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项目。

03、招生计划

2023年广师大MPAcc计划招收全日制40人,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04、学费学制

学制3年 学费25000元/年

05、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纳入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9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65%,奖励标准为3000元/年。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四)研究生“学术之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20人(理工科10人,人文社科10人),奖励金额为15000元/人。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

(六)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七)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奖。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九)“三助一辅”工作。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726/月,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

06、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复试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07、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有关网上确认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发布的公告。

08、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09、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22年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2年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复试

我校执行一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请留意后续通知。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11、其它

其他具体事项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5/2077.htm

根据报考当年学校通知为准,内容参考所属该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电话:0769-33377791、13265205288(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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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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