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信息

一、学院概况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15年12月,位于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秉承“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育人理念,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广博理论基础和突出精深专业技能的学术精英和社会栋梁。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的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学院在光电纳米材料、新能源与环境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功能聚合物材料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分别在2016年和2021年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建设的客观可比性指标逐年稳步攀升,ESI进入全球材料学科领域前1‰位列第76位、USNews世界大学材料科学排名第49位、ARWU国际材料科学排名第50位、QS全球材料科学排名第94位等(2022年3月的统计数据)。

学院建立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系统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系列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平台,拥有一批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有教授44名、副教授47名、助理教授及讲师3人。

二、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与我校相关院系(附属医院)联系并提交简历等申请材料(联系方式详见各院系、附属医院联系电话)。

2.通过院系(附属医院)推荐的申请人,请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86-10-62329133、623259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方式:+86-10-62327021。

五、支持条件

聘任岗位

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当年新引进人选,实行预聘长聘制(TenureTrack管理:

1.一般聘为预聘副教授岗位,特别优秀者可聘为长聘副教授岗位(教授职务),为教研系列岗位专任教师、学术负责人;

2.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前两年提供不少于2-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积极支持招收博士后。

薪酬待遇

1.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安家费及补贴不低于170万元(含国家配套,不含广东省配套)。

科研经费支持

200-600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不含院系从其他经费中安排的配套)。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福利待遇

1.学校各校区有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2.学校各校区均有附属中小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3.学校依托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

其他条件支持

1.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空间,能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

2.学校组织院系(附属医院)同行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

上述待遇支持标准适用于校本部院系,依托附属医院申报的以附属医院政策为准。(如上述国家、省、市待遇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六、欢迎联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49847

联系邮箱:liangyl23@mail.sysu.edu.cn

学院网址:http://mse.sysu.edu.cn/

学校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86-20-84114591,+86-20-84115097

联系邮箱:rscgccr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二期319室

2.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86-20-84111781

联系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二期325室

3.申报书内容咨询与指导

联系人:范老师、贾老师(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86-20-84111595,+86-20-84114567

联系邮箱:sysunsf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一期302室

(来源: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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