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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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专业。
5.除125100、125601、125200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满足学院其他调剂条件

调剂办法: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研招网全国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后,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2.学校初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
029-82202244
联系人:胡老师 白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邮政编码:710055
E-mail:yz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b.xauat.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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