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公告

一、  招生计划

中山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预计约为45名(具体专项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发文为准)。

二、  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二)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209/20220915/2216554510.html)和我校相关网报公告(http://graduate.sysu.edu.cn/zsw/postgraduate)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时再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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