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政策是很多参保人关心的问题,为此小编保特推出《特殊工种政策系列谈》系列解读,答疑解惑,帮助参保人更加深入了解社保政策,切实保障每一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问: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民营企业从事喷漆工作的,能提前退休吗?
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项退休政策。是让广大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出工作岗位,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亲切关怀。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1)29号)文件规定:职工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且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年限条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亦可按特殊工种的规定办理退休。
从中可以看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须有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的经历且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年限条件,如果只有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经历的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
因此,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仅适用于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职工。民营企业不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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