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同时提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继续保留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评价,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涉及的职业(工种)详见经国务院同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前最新的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涉及的职业(工种)为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目前是除准入类职业外、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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