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文旅部五部门共同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到“十四五”时期,要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培训机构合作,稳步提升残疾职工职业技能水平,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
《计划》还明确了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整合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培育残疾人特色培训品牌、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等一系列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政策措施。
目标任务方面,《计划》明确,“十四五”时期,要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到2025年,培训供给不断提升,基本满足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需求。
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培训机构合作,稳步提升残疾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计划》提到,要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中新成长的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初高中毕业生,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以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以达到上岗要求和掌握初级技能为目标,大力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全面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在岗的残疾职工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指导其根据岗位提升与稳定就业需要,制定残疾职工职业培训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培训机构合作,采用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方式,稳步提升残疾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推进创业创新培训方面,要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以及创业初期的残疾人,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培训。结合残疾人群体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数字技能培训、新媒体营销技能培训等。
以在校残疾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的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的技术能手、具备专利专长的残疾人人才为主要对象,开展中高技能人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其参与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文化产业大赛。
对规模较大、可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开展雇主培训,提高对残疾人群体就业能力的认识,改变用人观念。组织各级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人员开展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项就业服务技能提升培训。
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计划》还明确了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包括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流程,强化培训质量。完善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特别是部分类别残疾人需要辅助教学人员等情况,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结合地域特点和残疾人需求,通过挂牌认证的方式,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育和建设。
《计划》要求,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挂牌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以中高等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要对象,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共建共享行动,遴选和培育一批残疾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盲人按摩、非遗传承等类别化培训基地建设。
线上培训方面,要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加强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线上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支持引导,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开发、收集、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组织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线上培训资源库。
健全线上培训资源开发、使用、审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线上培训资源覆盖面。鼓励各地试点开展学习积分等形式的线上自主学习。推动优质线上培训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规范管理残疾人职业培训,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
师资方面,要针对残疾人身心特点以及盲文、手语等特殊需求,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5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基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师资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建立专兼职并存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
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建立学员满意度和第三方参与的培训质量评价制度。残疾人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结合地域优势,积极培育残疾人培训项目品牌,鼓励各省(区、市)每2年推出1个优质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引导和鼓励开展电商客服、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网络直播等新兴项目培训。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及保健(医疗)按摩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培训项目。
《计划》还提到,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与有关院校合作试点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学分银行基本流程和制度框架,探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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